1、HPA轴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较快地完全恢复正常。少数情况下,可发生停药反应,此时需采用系统皮质类固醇激素替代治疗。如果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应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同时存在感染性皮肤病,则应停用皮质激素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2、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除患有适应症中疾病的患者外,其他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4、皮肤治疗区域的密闭性包扎、覆盖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患者应向医生汇报所有局部不良反应,尤其在采用封包治疗情况下。 6、在部分患者中外用皮质激素的系统吸收可导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功能可逆性的抑制,Cushing’s综合征、高血糖和糖尿。使用效果更强的皮质类固醇激素、大面积、长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测尿游离皮质醇或ACTH释放试验来评估药物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如果出现HPA轴的抑制则应考虑停药,减少给药次数或换用作用较弱的皮质类固醇。儿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的吸收率更高,故系统毒性的发生率更大。 7、在尿布覆盖区域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不宜使用紧束的尿布和塑料裤,因为这样会在局部造成密闭的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充分的人体试验考察外用皮质激素的致畸效应,因此,孕妇应允分权衡利弊后慎用本品。孕妇不应大剂量,大面积长期使用此类药品。尚不知外用皮质激素是否泌入乳汁,但几乎小可能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仍应慎用本品。 9、儿童用药:儿童由于体表面积和体重的比值比成人更大,所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治疗时发生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抑制和Cushing’s综合征的机率更大。儿童外用此类药品时应在有效前提下选择最低的剂量,长期使用此类药品可导致儿童生长发育迟缓。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过量使用外用皮质激素可透皮吸收可产生系统性不良反应。